海员在参与外派时应签订哪些合同?
合同的定义:合同在法律上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意义: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意义重大。它明确了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交易提供清晰的规则和预期。合同能保障交易安全,减少纠纷风险。一旦出现争议,合同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同时,合同有助于促进商业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各方的信任,提高交易效率,为商业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下面就在海员外派过程中,各法律主体之间的各种合同做如下介绍, 希望帮助外派海员理清自己在海员外派过程中,面对不同法律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风险,便于摆正心态,调整好位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控制好可能的风险,并在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下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外派任务。
一、《船舶配员服务协议》
此协议的法律主体是境外船东和海员外派机构,主要条款包括:
1. 外派机构和境外船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外派海员数量、素质要求,派出频率,培训责任,外派机构对船员违规行为的责任分担);
2. 工作生活条件:(指外派船员的工作生活条件);
3. 协议期限与上下船安排:(协议期限和外派海员上下船安排);
4. 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及其支付方式);5. 工作与休息:(正常工作时间、加班、额外劳动和休息休假);
6. 船舶情况:(船舶适航状况及船舶航行区域)。
7. 保险及标准:(境外船东为外派海员购买的人身意外、疾病保险和处理标准);
8.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
9. 跟踪管理:(外派海员跟踪管理);
10. 突发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处理);
11. 外派海员遣返:(外派海员遣返);
12. 伤病亡处理:(外派海员伤病亡处理);
13. 免责条款:(外派海员免责条款);
14. 特殊情况及争议处理:(特殊情况及争议的处理);
15. 违约责任:(各方违约责任)。
外派机构应当在船员外派前或任职前,将该协议中关于船员的权利义务告知船员,便于船员在外派期间能准确定位自己,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圆满完成外派任务。
二、《船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确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外派机构在和船员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期限一般在2年以上。因此,在合同有效期内,船员每次上船,外派机构还与船员签订《船员服务合同》,以确定在本次上船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包括的内容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 用人单位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信息: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任务、职责以及工作的具体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工作时间制度,如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及劳动者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6. 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奖金、津贴、补贴等。
7.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如各地可能有关于特殊行业或特殊岗位的规定等。
备用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竞业限制、服务期等其他事项。
三、《船员服务合同》(上船协议)
船员服务合同是外派机构和外派海员,在每次外派任务前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在本次外派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一般条款包括:
1. 管理和服务责任:海员外派机构对外派海员工作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2. 安置责任:外派海员在境外发生紧急情况时海员外派机构对其的安置责任。
3. 违约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
四、《船员就业协议》(SEA)
船员就业协议是外派海员和境外船东签订的就业协议,该协议规定了境外船东和外派海员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条款是将《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已确定的内容,境外船东的管理保障责任,和遣返责任等,主要条款有: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对船员就业协议的规定如下:
1. 协议必备内容:需包含海员的全名、出生日期或年龄及出生地;船东的名称和地址;订立协议的地点及日期;海员将担任的职务;海员的工资数额或计算工资的公式;带薪年假的天数或计算天数的公式;协议的终止及其终止条件;船东提供给海员的健康津贴和社会保障保护津贴;海员获得遣返的权利;提及集体谈判协议,如适用;国家法律所要求的其他细节。
2. 协议持有与副本:船东和海员应各有一份经双方认可签字的协议原件,船长应保存一份与原件相同的副本或者复印件供外部检查。
3. 授权签署:如协议由招募安置机构或者船长代表船东与船员签署,需有船东的书面授权,且建议授权有明确的有效期。
4. 协议主体一致性:协议中的船东应为海事劳工公约(MLC)证书上的船东。
5. 协议期限与更新:协议应在有效期内,海员在船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存在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等情况,协议应重新签订。
语言要求:协议和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CBA)应使用英文或者有英文译本。
五、《船员借用协议》
船员借用协议是指,被派遣海员已经有用人单位,但仍想从外派机构参加海员外派,海员外派机构必须先和被派遣海员的原用人单位签订海员借用协议,然后才能派遣此海员。此协议是海员外派机构与被派遣海员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在此情况下,被派遣海员仍需和外派机构签订船员服务合同,并与境外船东签订船员就业协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你在外派时,应签订哪些合同或协议呢?